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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2011,3.5.2条2款与5.3.7条规定不相容高规2011,3.5.2条2款: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5.3.7条,侧向刚度比不宜大于2; 考虑到两条文计算侧向刚度有区别(3.5.2条2款考虑了层高修正):仅上层高层高为嵌固层层高1.33倍时,两个条文一致。其他情形,两条文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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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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