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3-08-28 10:27:2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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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楼,15层,建筑高度49.5m,属二类高层,主楼每层面积500m2,主楼每层有一近50m2的会议室,因《高规》4.1.5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另外,本工程14~15层公共活房及地下室车库、二层会议室(200人)设有自动喷淋管网。
无中央空调
问:一层税务申报大厅(裙房)、一、二层中庭门厅(主楼)、3~13层小会议室是否布置喷淋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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