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9-28 12:01:28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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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甲乙双方的签定合同合作其实暗中蕴藏着一个博弈的玄机,甲方想尽一切方法忽悠乙方多垫资加快工程的进度,在忽悠的过程绝对需要一些语言艺术的和管理上的技巧,不然纯忽悠的做法最终的结果只会造成一拍两散。而乙方在推进工程进度的同时也是使出浑身解数,除了走正规合法的手续去要求甲方安排合理的进度款之外,还会使用非常规的手段,大家称之为是社会的普通现象,而潮一点来说就是社会潜规则,在一定程度无所不用其计向甲方索取更多的资金先流入乙方的帐户。无论是甲方和乙方,在这明合作暗博奕的过程中,个人认为要遵循一个宗旨:结果双赢。即使甲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许多不利因素,博奕的如何激烈,双方都要掌握一定的允许尺度,甲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不能给予乙方过多资金,不然很容易造成乙方反客为主,情况会是甲方最不愿意结果:被乙方牵着鼻子走。但也不能过于支付过少的工程进度款,导致乙方无法购买一定的材料,租赁足够的机械和适当的人工工资的发放。在这合作下的博奕过程主动权明显是掌握在甲方手上的,但也有些乙方通过一些手段反客为主的,这里不深入讨论,笔者只想阐明一个观点:在通往双赢结果终点的路上,甲乙双方都必须认清一点,既然合同的首要意义是合作,结果如果不是双赢,是没有意义的,损失的任何一方都会无法接受的。这个观点是很通俗易懂,但施工过程中会遇见许多人不可预见的问题和风险时,导致双方在过程就出现一些谈判的失败时,就必须要有出来做这方面的协调工作,也是在大前提双赢下协调这些事情和人就不是一件说到就很容易做到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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