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12 09:30:12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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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条 下列情况的各类砌体,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γa:
1 有吊车房屋砌体、跨度不小于9m的梁下烧结普通砖砌体、跨度不小于7.5m的梁下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体,γa为0.9;
2 对无筋砌体构件,其截面面积小于0.3m2时,γa为其截面面积加0.7。对配筋砌体构件,当其中砌体截面面积小于0.2m2时,γa为其截面面积加0.8。构件截面面积以m2计;
3 当砌体用水泥砂浆砌筑时,对第3.2.1条各表中的数值,γa为0.9;对第3.2.2条表3.2.2中数值,γa为0.8;对配筋砌体构件,当其中的砌体采用水泥砂浆砌筑时,仅对砌体的强度设计值乘以调整系数γa;
4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C级时,γa为0.89;
存在两种以上情况该怎么办??? ---是应该将几个系数连乘么!。。。可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我晕.... 望高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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