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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础柱对承台冲切破坏锥体问题《基础规范》8.5.17条,柱对承台冲切,冲切破坏锥体应采用自柱边或承台变阶处至相应桩顶边缘连线构成的锥体,锥体与承台底面的夹角不小于45度;请问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首先考虑连接柱边与桩顶边缘的冲切,如果连线角度大于45度,则按此进行验算,如小于45度,则按45度做斜线进行验算啊?做一道模拟题的时候答案直接从柱边做45度斜线,然后算冲切力的时候扣除锥体里的桩反力,但是如果按照规范理解,是柱边与桩边连线的话,则不用扣除桩顶反力,很困惑啊??有没有高手指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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