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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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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层的建筑长56.3米 ,宽16.6米高21米 ,底层和二层有一上下相通的超市 ,两层加起来共有600平米,一二层还有个加起来400平方的商铺 ,一二层其他地方是不超过300的商铺,3~6层为住宅。问题1.这样的建筑 应该算是商住楼了吧?,规范上很少叙述商住楼的消防,按商店对待可否?问题2.住宅部分用双栓可以不可以?(建规8.4.3.1规定的是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设一根管时用双栓,对于其他建筑是否适用?)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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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第4.5.2条 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的管道,应采用钢管。
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其法兰连接处应采用石棉橡胶垫片。
GB50196-93(2002)3.3.15
干式:高倍镀锌管,中倍无缝管;
湿式:不锈钢管、内外壁防腐碳素钢管。
GB50242-2002
4. 1. 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作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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