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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防火漏电保护器设置的问题规范GB50096-1999(2003版)第6.5.2,7条内容:“每幢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有些高层住宅楼如果总负荷比较大,而超过最大漏电保护断路器产品的额定电流(刚刚浏览了一下电子样本,最大的好象是800A的),那么还能“总进线断路器”采用“漏电保护断路器”吗?而且很多情况“总进线断路器”都是设在配电柜内的,学习了很多网上大家的图纸,没看见有在“配电柜内”有使用“漏电保护断路器”的。这是为什么呢?那样做符合规范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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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