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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条讨论:消防用电设备的专用供电回路06版建规11.1.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条文说明如下: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根据实战需要,消防人员到达火场进行灭火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势沿配电线路蔓延扩大和避免触电事故。由于不少单位或建筑物的配电线路是混合敷设,不易分清哪些是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消防人员常不得不全部切断电源,致使消防用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因此,应将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与其他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同时,为避免误操作、便于灭火战斗,应设置方便在紧急情况下操作的明显标志,如清晰、简捷易读的说明、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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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iamcmh
沙发
一级负荷才要求备用电源在30S内供电。
2011-07-14 09: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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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qiang1227
板凳
謝謝回覆,呵呵
2011-07-13 2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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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你这只是二级负荷啊,可以手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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