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5-18 17:09:18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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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棟五层办公建筑,分别由单层面积为300平米,950平米,300平米的三个单元组成,单元之间设有连通门,其中950平米的单元设置集中空调。此楼无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消防电梯。
1.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1.1条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中: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但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业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展览楼、旅馆、办公楼、车站、海河客运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及其他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为二级保护对象。 此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如果设置,按照规范此楼又没有需设置火灾探测器的部位。
2.另外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10.3.4条 ,此楼不需要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到底设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请帮助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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