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安装工程造价 \ 2006年造价工程师注册的通知

2006年造价工程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于:2006-05-01 22:59:01 来自: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函[2006]22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

  根据《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通过2005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省级、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建设部审核。

  三、初审要求

  (一)省级、部门注册初审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条件进行初审。

  (二)请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初审意见、汇总名单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初审后的网上申报材料上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四、注册费用

  注册费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qipilangzhi2
    qipilangzhi2 沙发
    太难了。不好过啊。
    2006-05-03 14:15:03

    回复 举报
    赞同0
  • qyfy
    qyfy 板凳
    兄弟!辛苦了!
    2006-05-02 08:50:02

    回复 举报
    赞同0

安装工程造价

返回版块

13.28 万条内容 · 466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9 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