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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注册时论文的问题?各位已注册的朋友:今天看到网上注册的要求,其中的一段要求如下: 申请人应根据所在工程造价业务岗位提供以下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 (1)近两年已完成编制或审核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一份; (2)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的全国统一定额或地区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两份; (3)近两年发表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的报告两份。 (四)未按规定进行初始注册,其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成绩可保留,但每年必须参加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要求,以便再次申请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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