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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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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做了个地下2层地上15层,层高3米,总高不到50米的剪力墙结构住宅,他们都把地下2层和地上2层做了加强部位,我有些不明白了,但“《高规》7.1.9规定: 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其中是底部两层啊,是不是该取地下两层就够了,怎么取到了地上两层呢?这个有什么影响吗?规程的底部是从哪算起的呢?请教各位啊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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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多谢,原来规范确实没有具体算法,我的理解和你说的一样,只好随便写写应付一下审图老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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