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有关剪力墙加强部位的问题

有关剪力墙加强部位的问题

发布于:2011-04-27 12:52:27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我院做了个地下2层地上15层,层高3米,总高不到50米的剪力墙结构住宅,他们都把地下2层和地上2层做了加强部位,我有些不明白了,但“《高规》7.1.9规定: 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其中是底部两层啊,是不是该取地下两层就够了,怎么取到了地上两层呢?这个有什么影响吗
?规程的底部是从哪算起的呢?请教各位啊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hen275358882
    shen275358882 沙发
    新抗规明确规定,底部加强区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2011-04-28 10:52:28

    回复 举报
    赞同0
  • 工民建
    工民建 板凳
    抗规:6.1.10的条文说明
    2011-04-28 10:35:28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混凝土结构

返回版块

140.2 万条内容 · 2146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自认为比较有价值的资料,拿出来分享!!!

个人收藏,拿出来分享!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