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
青岛市城市化发展迅速,崂山区由于其优越的地理区位与良好的自然环境,成为城市建设的热点地区,随着崂山区公共绿地及可建设土地的日益减少,控制金家岭山公共绿地过渡城市开发已经提到日程上来。因此,编制该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导金家岭山公园建设及周边区域改造开发,提升该地区的城市环境质量与品位的重要前提。同时,崂山村庄建设与风景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村庄建设的放任自流与景区的绝对保护都将导致建设上的无序与混乱,只有寻求两者的平衡,方能实现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适用范围:
崂山区李山东路以东、辽阳东路以南、松岭路以西、银川路以北围合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363.72公顷,其中公园用地141.16公顷,居住用地61.3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24.85公顷、其他用地面积为36.36公顷。
控制性详细规划目的:
以城市绿地居住功能及高等教育为主,同时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景观质量的综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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