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世界反坝运动的队列变化,有些地方令人回味。美国一度最为强大的反坝力量是核电利益集团,二战后到六十年代,核电产业加入反坝同盟军,“山地俱乐部”当时的口号就是“atoms-not-dams”。当反坝矛头转向发展中国家时,人权组织又加入进来,今日全球反坝统帅国际河网的网站题头就是“人权连系环保”。当前,欧美国家的反坝拆坝运动宣传中又开始出现风电、太阳能等新兴能源的支持者,这同反坝者要为其所反的水电找替代品的需求有关。反坝组织大肆抨击水电,讲水电肮脏(dirty)、不可靠(unreliable)、昂贵(expensive)、不能再生(因为水库和大坝寿命有限)。国内舆论界关于水电建设的争论中已经可以听到上述观点在国内的阵阵回声。
水电是否经济、可靠,业界有许多标准和共识,在此略过不表。而水电是否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却是关联到水电建设决策最基本的立足点,需要学术界和舆论界特别慎重地客观评述。在这里,我谨列举世纪之交前后十几年来各种官方的正式表述,来考察国际社会特别是负责制定可持续发展政策的组织和会议给水电确定的地位,介绍给大家,作为本文的结尾。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这是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会议,也称为地球峰会(Earth Summit 1992 Rio de Janeiro)。会议通过的《21世纪议程》成为指导全球各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其中关于鼓励发展的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定义为:太阳热能、太阳光电能、风能、水力、沼气、地热、海洋能、畜力和人力。
1994年,中国政府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可持续发展的行动依据、战略目标和实施方案。在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一节中列示的措施有:大力发展天然气、水电、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清洁能源……;实施“西气东送”、“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改善能源布局。
2002年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02 Johannesburg)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大会通过了可持续发展实施计划(Plan of Implementation),其第三节第e条策略是:依靠开发先进、清洁、高效、低廉的能源技术以及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来分散能源供给。
2003年世界第三次水资源论坛(3rd World Water Forum 2003 Kyoto)在日本京都举办。其间部长级会议发表的宣言第15条指出:认识到水电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地位,应在考虑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平等的条件下开发其潜能。
2004年波恩可再生能源国际大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for Renewable Energy 2004 Bonn)发表的政治宣言中特别定义,可再生能源资源和技术包括:太阳能、风能、水电、生物能以及地热能。
2004年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摘录如下:我们,来自各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代表,国营和私营部门的代表,联合国各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其他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科技学术团体以及国际工业协会的代表,于2004年10月27日至29日相聚中国北京,参加了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会议;谨此,我们重申实现新千年发展目标、21世纪议程和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中的任务和目标的共同决心;水电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占世界电力供应总量的20%左右;发达国家的经验已表明了水电对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在发达国家,大部分技术及经济可行的水电资源都得到了开发,同样,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过水电区域开发和工业化发展,对减轻贫困、实现经济增长也做出了贡献;我们注意到,2/3的经济可行的水电资源仍待开发,其中90%在发展中国家;在非洲,水电开发率还不足5%;我们一致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的国家,巨大的潜在的水能资源能被开发利用,以造福人类。
上述就是国际社会的主流声音。我们的媒体难道没有责任去传播这些声音?水电被视为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而予以鼓励开发,正是源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一系列官方国际会议、签约文件和国际组织所认同的。基于此,联合国、世界银行、美国能源部等国际机构或政府机构在其出版物、宣传品、互联网网站上均非常明确地将水电列为鼓励开发的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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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考察世界反坝运动的队列变化,有些地方令人回味。美国一度最为强大的反坝力量是核电利益集团,二战后到六十年代,核电产业加入反坝同盟军,“山地俱乐部”当时的口号就是“atoms-not-dams”。当反坝矛头转向发展中国家时,人权组织又加入进来,今日全球反坝统帅国际河网的网站题头就是“人权连系环保”。当前,欧美国家的反坝拆坝运动宣传中又开始出现风电、太阳能等新兴能源的支持者,这同反坝者要为其所反的水电找替代品的需求有关。反坝组织大肆抨击水电,讲水电肮脏(dirty)、不可靠(unreliable)、昂贵(expensive)、不能再生(因为水库和大坝寿命有限)。国内舆论界关于水电建设的争论中已经可以听到上述观点在国内的阵阵回声。
水电是否经济、可靠,业界有许多标准和共识,在此略过不表。而水电是否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却是关联到水电建设决策最基本的立足点,需要学术界和舆论界特别慎重地客观评述。在这里,我谨列举世纪之交前后十几年来各种官方的正式表述,来考察国际社会特别是负责制定可持续发展政策的组织和会议给水电确定的地位,介绍给大家,作为本文的结尾。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这是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会议,也称为地球峰会(Earth Summit 1992 Rio de Janeiro)。会议通过的《21世纪议程》成为指导全球各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其中关于鼓励发展的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定义为:太阳热能、太阳光电能、风能、水力、沼气、地热、海洋能、畜力和人力。
1994年,中国政府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可持续发展的行动依据、战略目标和实施方案。在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一节中列示的措施有:大力发展天然气、水电、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清洁能源……;实施“西气东送”、“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改善能源布局。
2002年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02 Johannesburg)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大会通过了可持续发展实施计划(Plan of Implementation),其第三节第e条策略是:依靠开发先进、清洁、高效、低廉的能源技术以及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来分散能源供给。
2003年世界第三次水资源论坛(3rd World Water Forum 2003 Kyoto)在日本京都举办。其间部长级会议发表的宣言第15条指出:认识到水电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地位,应在考虑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平等的条件下开发其潜能。
2004年波恩可再生能源国际大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for Renewable Energy 2004 Bonn)发表的政治宣言中特别定义,可再生能源资源和技术包括:太阳能、风能、水电、生物能以及地热能。
2004年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摘录如下:我们,来自各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代表,国营和私营部门的代表,联合国各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其他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科技学术团体以及国际工业协会的代表,于2004年10月27日至29日相聚中国北京,参加了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会议;谨此,我们重申实现新千年发展目标、21世纪议程和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中的任务和目标的共同决心;水电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占世界电力供应总量的20%左右;发达国家的经验已表明了水电对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在发达国家,大部分技术及经济可行的水电资源都得到了开发,同样,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过水电区域开发和工业化发展,对减轻贫困、实现经济增长也做出了贡献;我们注意到,2/3的经济可行的水电资源仍待开发,其中90%在发展中国家;在非洲,水电开发率还不足5%;我们一致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的国家,巨大的潜在的水能资源能被开发利用,以造福人类。
上述就是国际社会的主流声音。我们的媒体难道没有责任去传播这些声音?水电被视为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而予以鼓励开发,正是源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一系列官方国际会议、签约文件和国际组织所认同的。基于此,联合国、世界银行、美国能源部等国际机构或政府机构在其出版物、宣传品、互联网网站上均非常明确地将水电列为鼓励开发的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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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围绕兴建水利水电工程同样也存在争议,个别大坝项目在设计、论证、建设和管理中的失策也警示我们:要正视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负面作用,并在项目论证决策和建设运营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抑制或降低其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兴建了世界上为数最多的水坝,我们还在规划、建造更多的大型水电枢纽。如何记取我们自身过去失败案例中的惨痛教训,同时学习借鉴国际现代坝工百年历史以及国内大坝建设成功实践中归纳出来的丰富经验,是摆在中国水利水电项目决策者和建设者面前的现实课题。近年来,新闻媒体关注中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报道水利水电建设成就,客观反映人类在江河水能资源开发中有争议的问题并引导有关方面采取切实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去解决存在的问题,这对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是很有意义的事。但是,有些媒体关于水电建设的报道和评述经常带有片面性,使人担忧。
我认为,媒体关于水电建设的报道在两个方面有待加强和改进:一是要宣传和倡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梯级开发、流域管理等国内外实践所证明的成功经验,贯彻科学发展观;二是在引述国外反坝和拆坝观点时,要客观全面,避免把充满争议性的学术见解当作定论或把主观思想当作实践来介绍,更不能歪曲事实。此文既然以讨论反坝拆坝运动为题,只列举后一方面的典型例子来说明。
《中国国家地理》是办得很出色的一本期刊,其2003年6月专号“典藏三峡”曾被许多热爱三峡关心三峡工程的读者珍藏。我对其2003年10月号的“特别策划——水坝惹是非”里的文章却颇感失望。在“反水坝运动在世界”一文中,作者和编辑据以行文的拆坝资料,跟我前面介绍情况的资料来源是完全一致的。同样的资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感悟出不同观点,本来也无可非议。但让我感到愤慨的是其故意(也许是我的恶意揣测)删去一些关键数据和基本事实。比如文内附了一张美国近年来部分拆坝的清单,说明不可谓不详,但却删去了最关键的坝高、坝长数据。为何这样做?难道我们学地理时可以不记山高水长吗?再比如文章配图,明明拆得都是些废弃小水坝,拆坝网站上都附有图片,一看就明白,可策划偏配上胡佛、格伦、达尔斯等有名大坝的雄伟图片。又是为何?难道我们村后的小山坡不起眼就非得换成珠穆朗玛峰吗?在数据和图片上的一删一加,把文章的混乱逻辑(用拆彼坝来反建此坝)确实掩饰过去了,但这还能说得上是在传播文化、普及科学吗?
再看“策划”中在反思三门峡水库失误、介绍怒江建坝大讨论等文章里引用的“水电不是清洁能源”、“大坝发电是落后生产力”等文字,在国外也还是非常偏激的、有很大争议的论点,根本就与国际社会主流观点相左,却跃然纸上。尽管不是编辑自己的原话,但以通篇文章里若隐若现的编辑的倾向性,当然会深深地影响读者,先入为主地形成误导。事实上,其后国内平面和网络媒体都频频引用国外拆坝和水电落后作为反水坝例证,在论坛发帖的反坝者也屡屡教训卫坝者:“没看《中国国家地理》吗?”让人啼笑皆非。
前面我们已经了解,美国经历了反坝运动与建坝工程共生的历史,美国在时弱时强的反坝呼声中建设了几万座水坝,水电开发率达到70%,成为世界上拥有主坝数量最多的国家;而拆坝运动作为现实中的一种主张也已存在相当时日。国内有的媒体记者在报道这些现象时完全成了反坝者的代言人,把反坝运动影响夸大,把拆坝利益群体的相对激进的主张以及规模非常有限的案例描画为被广泛认同并付诸实施的工程实践。更为错误的是,把反坝和环保等同起来,把修坝建库防洪发电放在环境保护的对立面。在国人日益崇尚自然、关注环保的今天,这种报道手法的确很煽情。一般社会公众对水利水电的实际情况了解很有限,某些读者群多少还有一点崇洋心理。西学东渐,面对“别人都拆坝了,我们为何还要建坝”的问题,很难不受影响而动摇对开发水利水电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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