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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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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服务网点与商住楼的区别(高规矛盾了吗?)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说明】1.0.3 四.4: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2.0.17 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 serving cubby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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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