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3-14 17:25:14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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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宜“润物细无声”
在电视系列片《人·水·法》(第二部)正式出版发行的时候,我们欣喜地看到了一部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用更加直观的电视剧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的电视音像教材。据悉,这是为“五五”普法开局之年和2006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量身订做的。前年该片第一部的问世,成为水利行业利用电视传媒普及新水法的成功尝试,也成为行业部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的一个典范。
同样是普法,让人想起了今年2月7日《大河报》上的一则报道:安徽省宿州市劳动部门向本市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放了400副“劳动法扑克牌”,让他们在娱乐中学习劳动法,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则报道一出,各种“声音”沸沸扬扬,褒贬不一。先不说“劳动法扑克牌”的宣传普法效果究竟怎样,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普法宣传的手法正在不断创新,普法的进程正在“提速”。
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说:正是因为社会的规范因素,使得社会总体上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法的本质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而普法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培养、强化国民的法律理念,保障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按照守法、执法、司法的方式被人们实际实施,并反过来通过国家的立法行为体现绝大多数民众的意志,促进民主法制的进步。我想,这也许就是普法教育的应有之义。
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是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的培养。在人们更加关注自身利益和尊严的情况下,当初为改变我国公民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状况,采取的是自上而下把“法律交给人民”的普法形式。但随着现代传媒手段的发展及普及,许多单一的宣传形式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普法的手段也应该“与时俱进”。
同样是普法,采取的宣传形式不一样,宣传效果也会大不一样。水利部十分重视宣传的手段和策略。“四五”普法期间,全国各地水利系统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举办水法规知识竞赛暨文艺演出,开辟网络宣传专栏;每年“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都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宣传。通过这些形式的普法活动,扩大了宣传的深度、广度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程度,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实际上,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座谈会、知识竞赛、电视宣传片等形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都可以作为普法宣传的阵地。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深入挖掘法制宣传资源、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理念,形成传统中有创新、轻松娱乐中学法的宣传新思维至关重要。普法宣传不仅仅是一种表情传达或意图灌输,法制建设也非单纯法律条款的分解与喂食。条块分割的知识图解也好,形象化、趣味化的“营销式”宣传也罢,都只是工具、手段、形式。在形式与内容同样重要的时代,我们没有理由不去探寻适合内容的形式,找到宣传的捷径,让法制教育“润物细无声”,让法制意识悄然入心。
在一个权利和法治的时代,普法的最终目的不是功利性或知识达标式的,它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所有的公民都自然地敬法、向法、循法、守法。我们期待有类似的创新办法不断涌现,让更多老百姓从中实实在在地受益。
作者: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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