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3-10 21:57:10
来自:施工技术/时事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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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质罚字[2006]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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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玲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数码大厦 B 座 602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5 年 9 月 5 日 22 时 10 分 ,由你公司监理的北京西西工程 4 #地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 8 人死亡、 21 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 2005 年 11 月 28 日 ,北京市建委在《关于西西工程 4 #地项目坍塌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中认为,你公司在实施监理时,不按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 2006 年 2 月 7 日 向你单位发出了《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质罚告字 [2006]3 号),并于 2 月 8 日 收到你单位的送达回证,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诉。
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通过北京市建委到建设部办理资质降级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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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双双被降
建设部近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作出处罚,施工总承包企业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和监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资质双双被降。
2005年9月5日,北京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作为施工单位,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的施工人员在模板施工中不按有关模板施工的规定和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就违章指挥施工,导致事故的发生。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实施监理时,不按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决定对上述两家单位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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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昨日通报了发生在永州和长沙的两起重大安全事故。在这两起事故中,4名施工作业人员身亡,而施工方都是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2月24日上午,在永州市罗红林等7户私人联建房工程项目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在浇筑屋顶天沟砼反檐时,天沟混凝土突然整体坍塌,造成2名作业人员坠落至地面死亡。该工程由建设业主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包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永州市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罗红林等7户私人联建房业主和个体包工头罗子龙等,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3月4日下午,在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学生公寓4#楼工程项目工地,塔吊在吊第二层楼面预制空心板时,由于钢丝绳未将预制板锁紧,且起吊点无指挥人员,造成起吊预制板坠落,导致2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由长沙市桔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长沙市华南咨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其中塔吊安拆由长沙市桔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担。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塔吊安拆方案未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无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建设厅决定,对长沙理工大学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作出处罚;对长沙市桔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华南咨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工程师分别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对违法发包的长沙市桔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该工程项目经理依法予以资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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