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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注册建筑师主持正义

发布于:2006-03-04 18:46:04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本人,苗新育,1967年4月生,现年39岁。
我月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新疆巴州勘察规划设计自1988年8院工作,半年后即开始独立完成设计任务,至2002年止,已工作14年。这十四年中,我勤勤恳恳工作,从未修过一次假,经常加班至深夜甚至通宵(单位也从未发过加班费)。截止2001年底,我共完成设计任务两百伍十项,为单位创造产值两百多万元.
1999年我考取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这是一个个人资质,国家允许在国内任何一家设计单位注册。当时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奇缺,市场价仅注册年薪就高达十多万元。我选择在原单位注册,不要任何注册费用,是承受了很大经济损失的。为此单位同意我去进修,双方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注明我亨有业务技术方面培训的权利.
2002年提出不再在设计院继续注册的要求。当时设计院立即停发了我的工资并停止交纳老保基金及医疗保险,并派及律师到我家多次声明要师到法院告我.但我并没有继续注册,迫于生活我只好在外打工。但设计院的职工名单上一直有我的名字。
2004年二月,设计院为了升甲级找我回设计院注册的事项,双方签定了《注册协议书》但我没回单位上班. 设计院答应两年后解除关系放我走,这其间设计院也未给我交纳医疗保险费。
新疆巴州勘察规划设计院为升甲级还在重庆找了一位退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跟我一样,注册期没在巴州勘察规划设计院上过一天班。
设计院还将许多从设计院辞职的人院名单列入升甲报送材料,如二级注册建筑师杨明伦;注册规划师张新琳(2004年就去了上海)。注册规划师除张卓外全是外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巴州勘察规划设计院上班的其实只有李志平一个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超在重庆读研,新疆巴州勘察规划设计院未经本人同意蒋,将蒋超的注册章随意在其他人设计的图纸上盖章出图累计五十多套。
自2000年起 巴州设计院先后有三位职工考取了国家培养的研究生 ,他们分别是夏冰清 陈谭和蒋超, 巴州设计院扣住他们的档案不放,强迫他们签定要回单位服务五年的协议书,并将他们的国家培养性质改为单位委培。但最终这些人都没有回来.设计院通过法院,竞令他们每人都赔偿二十多万.
职工张新林,和设计院合同到期后去了上海,巴州设计院扣住其档案及注册规划师证书不放.
2006年二月我的两年注册期已满,设计院竞在法院起诉我,说合同是我强迫他签的,属


无效合同,并扬言说法院他们已搞定。并暗中将我福利分房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新疆巴州勘察规划设计院对每一个来院的学生强签合同,合同期长达五年,如提前一年解除合同,就要赔三万元。
设计院院长张振江有一个女儿在苏州上中学,张振江每年都要借“出差”名义寒暑两假接来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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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ql_12345678
    dql_12345678 沙发
    天下乌鸦一般黑啊!建设部告
    他们
    2006-03-04 1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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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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