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2-17 13:57:17
来自:道路桥梁/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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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eyond5460 于 2013-11-23 17:23 编辑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是这样描述的:P22
6.3.3 中央分隔带开口
(l)互通式立体交叉、隧道、特大桥、服务区设施前后,以及整体式路基、分离式路基的分离(汇合)处,应设置中央分隔带开口。
(2)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应视需要而定,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km。
(3)中央分隔带开口长度不宜大于40m;八车道高速公路开口长度可适当增长,但不应大于50m。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
(4)中央分隔带开口应设置在通视良好的路段,若开口设于曲线路段,该圆曲线半径的超高值不宜大于3%。
(5)中央分隔带开口端部的形状: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3.0m时可采用半圆形;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或等于3.0m时宜采用弹头形。
你们填写“中央分隔带开口部设置桩号”时的原则是什么呢?开口部开口距离是多少?怎样确定开口距离?
问题虽然简单,但要搞清楚还是需要一个量化的整理。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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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eyond5460 于 2010-12-22 15: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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