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2-27 15:53:2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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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中关于室外消防用水量规定,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取相邻两座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这是由于成组布置的建筑物间距小,为保证消防基本安全和节约投资,要求这样做.
那么请问"成组布置的间距到底为多少就是成组布置"或者"建筑物满足怎样的布置条件才是成组布置"?多谢赐教.
另外,规范规定,当自身单位内有消防设备的时候,(室外)消防用水量取设备的全部用水量加50%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并且不得低于(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样规定从技术上没有错误。
但现在建设单位对消防的投资是能省则省,要是有消防设备的话还有可能加大室外消防用水量,即使有也不会说自己有。因此该条文的执行岂不很难?甚至成了空文。不知理解是否有误,希望大家批评指正,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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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2、建规8.2.2第三条所述的这些设备都是需要前期设计的,如泡沫设备、带加水枪、自动喷水等,这样在审图时你不满足要求就通不过不了审图,甲方向做手脚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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