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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如何理解?

全部回答(4 )

  • guorui_gr
    在经济师考试的教材中有说明
    2011-01-25 11:13:25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xxplh
    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注意,这种合同是成立的)
    主要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比如未成年人签订的对自己有益的合同,此类合同需监护人承认才生效。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比如老总未授权时采购员代老总签订的采购合同,这类合同需老总追认才生效,否则无效。
    3、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比如神经病人签订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比如房客把房东的房子转租、变卖等,需房东确认才生效,否则无效。
    2011-01-07 11:50:0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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