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情-----井大的一片天-----欢迎继续拍砖!
“其实,没有污水处理厂之前,城市里的粪便并没有直排江河,而是用粪桶、粪车、粪船返回土地的。那时水是绿的天是蓝的,生态是平衡的食物是有机的。现在好啦,这些都不能返回土地了,而且还要它变成烟尘污染空气,还要从地下把煤炭挖出来烧这些粪便(污泥)和更多的水分。难道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我提出污泥含水率高是污泥处置的技术瓶颈,是针对所有的后续处置。至于干燥(干化)任何一本专业书籍都会指出,用机械方法脱除水分,比热能脱水,其能耗将大大降低。比起在怎样进行热干化上多多探讨(包括争论)其意义都要大得多。”
这段话说的即对也不对!为什么这么说呢?为什么社会发展了,就要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而不能在直接排向江河呢了?其实,有一个“量”的变化,由于污水的量的大量增长、也由于江河湖的量的减少,特别是人口多的大城市,生态平衡已经不能靠自然界自身的缓慢速度了。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类自身繁衍的高速膨胀,使得人类必须采取主动干预的办法去“平衡现在已经失衡的生态”。否则,人类倒霉的几率远远大于恢复蓝天绿水的机遇!中国的现状尤为明显!呐大的国土面积连18亿亩的耕地面积都难以保证!
当然,“技术瓶颈”是污泥含水率高,我的话有点正话反说的意思,不是针对你的意图。但是,你也注意到,污泥含水率是针对所有的后续处置。
那么,后续处置都有哪些呢?
这两年有幸聆听一些业界的“大佬”的指点:就拿已经颁布或正准备颁布的建设部或环保部的关于一系列的污泥泥质的标准来说,有做堆肥的、园林绿化的、制砖(建材)的等等,参见下述文字(摘抄)
“系列泥质标准
为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出路问题,防止二次污染,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型城市的建设,建设部提出首先完成四个系列泥质标准的编制工作。
2007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正式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CJ/T 239-2007)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处理”、“污泥处置”、“污泥土地利用”、“污泥填埋”、“污泥建筑材料利用”、“污泥焚烧”等术语的定义,并按照污泥的最终消纳方式对污泥进行了分类,包括污泥土地利用(包括农用、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污泥填埋(包括单独填埋、混合填埋、特殊填埋)、污泥建筑材料利用(包括制水泥添加剂、制砖、制轻质骨料、制其他建筑材料)、污泥焚烧(包括单独焚烧、与垃圾混合焚烧、利用工业锅炉焚烧、利用火力发电厂焚烧)四大类和14个应用范围[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CJ/T 239-2007))。
同时,建设部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CJ 247-2007)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2007)两个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由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起草,为污水处理厂污泥控制的基础标准,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的总体要求。控制标准值的制定考虑到以下因素:防止对土壤微生物和动物的有害影响,防止其通过植物吸收和动物吸收等方式进入生物链对人类造成影响。该标准所制定的控制项目中基本控制项目为4项,包括pH(5~10)、含水率(<80%)、粪大肠菌群菌值(>0.01)和细菌总数(<108 MPN/kg干污泥);选择性控制项目11项,包括总镉(<20 mg/kg)、总汞(<25 mg/kg)、总铅(<1000 mg/kg)、总铬(<1000 mg/kg)、总砷(<75 mg/kg)、总铜(<1500 mg/kg)、总锌(<4000 mg/kg)、总镍(<200 mg/kg)、矿物油(<3000 mg/kg)、挥发酚(<40 mg/kg)、总氰化物(<10 mg/kg)[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CJ 247-200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249-2007)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起草,包括混合填埋泥质和用作覆盖土的污泥泥质两大条款。在混合填埋的泥质规定中,基本指标为3项:污泥含水率(≤60%)、pH(5~10)和混合比例(≤8%);安全指标为11项,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CJ247-2007)中的规定相同。在用于覆盖土的污泥泥质规定中,基本指标为4项:含水率(≤45%)、臭气浓度(<2级(六级臭度))、施用后蝇密度(<5 只/笼?天)和横向剪切强度(>25 kN/m2);污泥卫生学指标为2项:粪大肠菌菌群值(>0.01)和蠕虫卵死亡率(>95%)[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CJ/T249- 2007)。
2007年3月1日,建设部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 248-2007)标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在理化指标中,pH值的范围更为细化,分为碱性土壤和酸性土壤;含水率要求更为严格(≤45%)。在养分指标中,总养分(总氮+五氧化二磷+总氧化钾)为≥40%,有机质含量为≥20%。在污染物浓度限值中,该标准基本延用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在卫生学指标的规定中,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CJ/T249- 2007)相同[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 248-2007))。”
实在是够全面的了。污泥别的指标不说,含水率的源头在哪里?按照目前中国建设的污水厂的整体方案和污水厂运行实际来看,含水率的基准依然还是在污水厂,说白了是污泥脱水车间!-------含水率的话题先放在一边,下面我还是表明一下最初说的国情。
污泥含水率相关讨论帖点击:-------看看最新的环保部的通知吧!!!----大家论一论??
http://bbs.co188.com/content/0_294455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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