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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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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属于开发项目,工程以竣工各部门验收,最后就是设计单位在竣工验收报告上不给签证,说是配电系统电气设备没按设计施工,原设计为(常熟)现为(正泰)。1、设计单位有无权利指定品牌?2、甲方(业主)是否可以指定品牌?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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