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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企业改制为工程公司有关问题的探讨本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一些思考,向各位龙友讨教勘察设计企业改制为工程公司有关问题的探讨自1999年8月,建设部颁布《大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以来,伴随着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国内部分大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改革如火如荼,尤其是2003年2月,建设部颁布《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后,取消了设计院二级公司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为勘察设计企业开展 “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大型勘察设计企业创建工程公司的积极性更为高涨,此外,2004年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提供了新的机遇,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非一朝一夕可成,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推进还有很多理论性的问题有待厘清,比如法律法规的健全、行业建设管理制度的协调一致、资质管理制度的统一和健全、融资财务结算、工程担保和保险等工程风险管理配套制度的建立等等;在现实操作层面来看,工程总承包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一系列适应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需要的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设计施工管理制度等等规范、规程还有待于探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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