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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的高层规范的问题

发布于:2006-01-20 09:51:20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新高规条款"当高级住宅楼.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等类建筑的门厅.走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自动报警系统’’
我有一个工程,下面三层商业,上面住宅,27层(不超过100米),按上述条款住宅部分不用设报警系统,可是按’火规’一级保护对象,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要设报警系统,到底要不要设,请大家讨论一下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ge_jy23
    ge_jy23 沙发
    我觉得应该做, 也保护自己
    2009-01-07 1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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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wjxml
    fwjxml 板凳
    路过,路过!
    2009-01-06 12: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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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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