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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供配电设计规范》3.0.9条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的理解

发布于:2010-09-19 10:35:1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新供配电设计规范3.0.9条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是否常用一(二)级负荷与消防负荷需要分母线供电 原设计规范没提到此点 如果消防负荷与一(二)级负荷合用一段应急母线段 就是违规强条吗?

全部回复(1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电气书生
    电气书生 沙发
    onlywdq 发表于 2011-4-2 10:16 给一个准确的回答::强烈要求加分!!!!!3.0.9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此答案我觉得正确
    2015-04-13 0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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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f830619
    lyf830619 板凳
    消防应急母线与一、二级负荷应急母线由同一发电机供电,没有错,因为消防时,会切除一、二级负荷,消防仍为一个系统。而非消防的时候,消防负荷除(应急照明外,但是新照明标准规范上,应急照明已经让必须加蓄电池了,也就有了第二电源)都不要供电。所以他们并非混淆了系统。严格按规范的话,双应急母线还是正确的。
    2014-06-18 23: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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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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