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9-18 21:52:18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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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参与的一个房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和合同技术规范书)未说明一层的地面做法,关于这个设计上的疏漏,我向甲方提出须增加变更,甲方的工程师认为在商务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类清单工程量中已包含了该地面的工程量,我审阅了一下商务标,分部芬香工程量清单上地面的工程量为4000M2,但未具体说明具体的地面部位,在此向各位同仁请教我能否据理力争要求得到变更费用,具体的谈判要点该如何把握呢?补充一下,我们的承建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
请问这项设计疏漏的部分是否应该算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商务标上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否有法律效力呢,作为施工方,我该如何据理力争得到这部分设计图纸上没有的工程量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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