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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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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向各位请教: 在一黄土场地,有一栋3层综合楼,砖混结构,楼已经建成使用2年。管道渗漏后,产生不均匀沉降,该场地为Ⅰ级轻微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量不大。当时地基处理时,采用450mm厚3:7灰土垫层。现仅进行上部的结构加强处理,该楼是否还可继续使用?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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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山坡上的采用条形基础,坡脚下用桩基础,那建筑要设沉降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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