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2-31 18:03:31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在渠道施工中碰到的事:新建渠道在一条宽1m的渠道和文物保护区之间,西边的文物保护区禁止车辆进入,施工单位只能在旧渠道的东边将材料卸下,而后将砌渠的石头等材料二次搬运到渠道的西边,实际操作中未在旧渠上架设便桥等设施,全部由工人人工转运过去。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增加二次搬运费,因为实际发生了二次搬运,为次给工人每方工钱中增加了3元钱。我困惑的是在取费项目中的其他费用中有二次搬运费的说法,却没有二次搬运费的适用界定,如超过多少米算二次搬运?高差超过多少算二次搬运?该项目施工合同为正规的GF—2000—020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附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但其中找不出二次搬运的有关规定。大侠呀救我!!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p819
沙发
关键就是施工条件是变化了,还是招标时已经明确了,如果是合同执行过程中变化的,那么要给二次倒运费,如果招标时候就已经是这样的条件,那么就不需要给了。
2006-07-14 17:06:14
赞同0
-
lidong_28
板凳
我同意楼上的说法,在实际施工中会遇到很多合同报价及合同未计入的工程施工项目,应根据签订的合同、招投标文件、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合理的解决如二次搬运费用,实在没有定额参照可按照建筑安装定额中工地运输、工地装卸类似项目基价参考。
2006-07-14 08:49:14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