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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酒、狗肉与神佛的关系谈起!

发布于:2005-12-21 20:36:21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中国八大菜系中,狗肉历来是不入菜系的,然而老百姓却对它情有独钟褒奖有佳:“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东北受朝鲜族喜欢食狗习俗的影响,狗肉也做的极其地道,爬虫生活在黑龙江,对狗肉情有独钟,一周不吃想的不行。

  爬虫对神佛是否真的吃肉喝酒比较感兴趣,你说神佛吃肉喝酒吧,没看见哪个“正规”神佛就着烧酒大啃狗腿,你说神佛不吃吧,西游记中蟠桃会中又有美酒,小说中的济公活佛最喜狗肉烧酒,花和尚鲁智深也与烧酒狗肉有缘,俗话讲酒能乱性,我想多半神仙佛是不会喝酒吃肉的,从八仙过海看,神仙都是历经磨难最终修成正果,也许只有道行极高者才有这个口福,才具备不被酒乱掉性的能力!

  在普通人眼里,神佛是至高无上的,具有主宰世界的能力,至于和尚,和尚是佛的一个修行初级阶段,所以和尚喝酒吃肉也被爬虫归为“佛”,允许发展嘛!

  神佛是约束黎民百姓的主宰者,规则制定者,规则监督者,违规惩处者!这似乎与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比较相似,具有可比性。

  现在谈谈我们的现实神佛,我们的神佛制定了游戏规则,但神佛有神佛的特权,他可以随时对规则进行修改和随意解释,但子民却必须严格遵守,否则严惩!

  谈几个小例子,爬虫曾经服务于土地部门,93年开始征收国有土地使用费,什么叫国有土地使用费?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既然你使用了国家的土地,请交地租!

  我不是交土地税了吗?

  那是两回事!

  何为两回事?

  土地税是税务局收,土地使用费由土地局代政府收!

  这不是重复收费吗?

  这是政府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

  不交会怎样?

  到法院起诉你!

  全国都哪里收这个钱?

  本市是全国试点,没有对比地方!

  靠!我今天成了实验品!

  自己看着办吧,缴费通知单请签字!

  不签字如何?

  视为态度不好,在法院强制执行时会考虑追加滞纳金及罚款!

  NND少交点行吗?买卖不好!

  可以,你想如何少交?

  下面的内容爬虫不告诉各位了!如始终不知结果,请去百货公司购买“马家爵”牌榔头,对准狗头猛击三下,还不知,请继续,敲到明白为止!

  某私营商业企业占据繁华地带,经营暴利行当,老板死不开事,因为有钱,即使市长也不放在眼里,但没有什么关系,被称为“傻大头”!即使拿“马家爵”牌榔头猛击也无济于事,该企业占地3000平方米,共六层。

  请交费,我先解释政策!

  不必了,老子拿红头文件没辙!只好按你们的规矩交了,民不与官斗,老子认倒霉了,全当喂狗!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请按10800平方米交费,每平方米24元!

  老子只占了3000平方米,为要何按10800平方米收?

  有文件,建筑容积率为占地面积的2.5!

  何为2.5?

  你3000平方米因为是楼,可以按3000乘2.5算,这7200平方米可以按照3000平方米交,其余多出部分另收!

  我靠!听不懂?

  我解释的你听不懂,我也没办法,必须按政策办,您找市长使钱或与法院交涉,到时连罚款加滞纳金!

  我靠!遇到胡子了!少惹些麻烦吧,政府大爷惹不起,老子认倒霉了!

  何为2.5?是政府不允盖过底的房屋,必须建筑面积大于占地面积的2.5倍,1000平方米土地,建筑面积必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20多万到手,5%提成,1万多元揣进腰包,哈哈这个SB真招人稀罕!

  后感觉这种解释方式实在不稳妥,改之,现在国家要求所有商业用地全部进行出让,就是把土地使用权卖给你50年,由于价格太高,考虑企业承受不了,现在实行分年收取,这与土地税毫不冲突,土地税实际等于你付的利息,未曾出让的土地让你按年交费使用,交点利息实属应该!

  企业完全接受这个说法,觉得实在是有道理,虫子暗喜,老子天才呀!此说法严格保密,实为发财之宝典,由于这个观点的确解释的通,权利算是惊人了,无往而不胜,企业各怀私心,有个别企业不认同这个说法,虫子还会利用其他知名企业家进行游说,先交钱的想了,你若不交,岂不是便宜你了,拿这钱去搞关系,老子不又吃亏了,必须连动员加威胁叫你狗日的破财!和虫子搞好关系只能占到便宜!

  实际地市级收费,没有省级物价部门批文根本无效,就是乱收费,法院强制执行是在知法犯法,但百姓懂个狗屁,愚的就是你这群刁民!也有个别打赢了这个官司,但自己省钱了,他人多交了,自己竞争实力得到增强,老子才不告诉你呢!

  国人之普遍观念!

  某日发现一宾馆在环城林带突击建设商服房,此地带有文件不允许建房,立即去制止,此宾馆隶属市政府接待办,经理特牛,

  搞活经济嘛!这是市长让盖的,他现在就在宾馆,有本事你找他讨个说法!

  市长咋的?让他在停工令上签字,写上这是他同意的,我回去好交差!

  我看连市长都治不了你了,你小子太狂了,你敢把名字签上!

  哪有市长自己否定自己的!立即把爬虫大号签上!

  这SB经理还真去了,不知哪家领导的傻儿子?不一会就灰溜溜把停工令拿回来了。纸上象用蟑螂沾墨水写了一行字,阴沟巡游者,五粮液已倒上,给老子滚进来!

  SB经理拿副市长蒙事,这人是我朋友老叔,主抓城建,平时常在一起喝酒扯淡,向来以哥们论,酒桌上谈及今天的事如何处理,副市长笑了,虫子,亏你还是个人物呢!这点小事都没看透,将来如何升迁?发个补充文件不就结了,哪来的那些规矩呀,政策是死的,人都是活的,记住!一变一个绝活,你今天怎么也SB起来了!

  这就是我们各级领导普遍的态度,规则制定者也是第一个违背规定的人,规矩很好,一旦实施立即就变了味,中国不是法制多么不健全,关键在于实施阶段,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当权者的随意使得规矩苍白无力。而我们的当权者却沾沾自喜,认为朝自己有利方面调整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造福百姓,你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当然这么说,换成百姓则无法接受,却又不得不去接受,双方的位置差异决定了这一些的最终结局,任由你呼喊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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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喋血东京
    喋血东京 沙发
    据说被狗咬过了就不能吃了!
    记得小时候常吃的!
    特别是狗舌头真好吃!
    2005-12-22 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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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zcefc
    fzcefc 板凳
    我也研究研究哈
    2005-12-21 20: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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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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