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2-04 15:14:04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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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这样一个公司:
http://www.evoon.net/ceoceo/default1.asp?lan=gb&catid=53970
它打着这样的旗号——“消费者创造了财富,理应参加财富的分配”。
可是我在想消费者拿着他们的积分卡,到他们指定的商家买东西,然后得到积分,最后用他们规定的限额的积分 得到他们的返款,是(1500/200)原款的7.5倍。
我先来分析一下:
如果消费者想得到他们的返款,就得买他们商家得产品,一方面购物的地点受到一定的限制,当然这种限制是消费者自愿的。另一方面,洞悉一下他们返给消费者的钱的来源,说是商家给该公司的提成,(由于该中介给商家介绍消费而得到的。但是,是不是有点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味道,首先,商家的利润只会增加而决不会减少,再者又多了该中介公司来分享利润,岂不是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再说说消费者不去刻意的想得到反款,只是正常消费,那至少起初必须要买该中介公司的一张10元钱的“卡”,也就是说,该中介公司至少有赚得卡费的利润。
我想能参加该公司会员,应该看中的是前者吧。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到底里边有着什么玄妙之处,还请各位经济学人士仔细分析一下。
消费者真的能分到真正得净利润吗?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请路过的经济学高手来指点!
本人和在方面只是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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