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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发布于:2010-07-10 09:55:10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麻烦给个授权;不知道还在有效期不?邮箱ycguigu.163.com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光头王
    光头王 沙发
    实在不好意思;搞错了!
    2010-07-12 08: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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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加肥猫
    加肥猫 板凳
    :L 没图片,看不清
    2010-07-11 20: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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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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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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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关于民规中“7.2 低压配电系统7.2.1 多层公共建筑及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这个自成配电系统应该如何理解?是不是说“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这几类配电都应该有单独的配电箱?如果这样理解的话,假如一层只有一个消防应急照明回路,是不是也需要单独设这一个配电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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