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0-07 20:55: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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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
5.4.4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条文说明:
若采用普通防火卷帘,应在卷帘两侧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喷水时间不低于3h。喷水强度不小于0.5L/s.m,喷头间距应为2.0至2.5m,距卷帘距离为0.5m。
但是规范没有明确作用长度,即多长范围的防火卷帘需要保护?多长范围的防火卷帘处达到喷头动作温度?
可否和普通自喷系统共用稳压设备?
这个自喷系统应如何计算呢?
请各位同行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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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看看能不能说服消防队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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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规:
9.1.2 水力计算选定的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宜为矩形,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宜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l.2倍。
即水量为8L/S,管网应独立,水泵不宜与喷淋系统共用,稳压设备可以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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