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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农村电网中的使用

发布于:2005-09-14 17:26:1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农村配电网络容量较小,负荷分布比较分散,但总体上低压电网大致可分为三层:配变台区、分支配电箱、用户端。
  
  三级保护是直接接触保护与间接接触保护相互结合使用的一种形式。按照农村低压电网状况在供电线路的首端、中段与末端这三层分别装设不同类型的保护器。
  
  在线路末端的直接接触保护的要求,安装动作电流为30mA的一般型(无延时)保护器。首端与中段按间接接触保护,应装设动作特性协调配合的保护器。首端作为系统的第一级保护,保护器额定剩余电流值,宜选用可调档次,规程规定其最大值:漏电流较小的电网为75mA/200mA,漏电流较大的电网为100mA/300mA,对保护完善的系统可增至500mA。中段作为分路保护,保护器的额定剩余电流值,选取介于上级与下级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之间。
  
  分断动作时间的选取,上一级保护器应选用延迟动作型保护器,其分断时间应比下一级保护器的分断时间至少增加0.2s。
  
  这样网路的三级保护在动作电流、动作时间上相互配合,末端受电设备发生故障时,第三级保护器动作;网路末端发生故障时,中级保护动作;网路中段发生故障时,总保护动作,以缩小事故停电范围。
  
  总之农村低压电网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网络中防因设备漏电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一道"防火墙"。此外,因为保护器能及时隔离故障设备而成为网络中防止因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及设备损坏事故的一种技术措施。保护器运行正常与否关系的到人身、设备的安全。在低压电网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三级保护器的维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保护器投运率与运行可靠性能直接反映出低压电网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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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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