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8-30 12:01:30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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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倒卖“死亡指标”内幕
在山西、陕西、河南、河北等小煤矿聚集地,出现专门处理煤矿死亡事故的“服务组织”:他们负责办理医院死亡证明、封锁消息、异地火化、家属赔偿谈判等一系列事情,并让“死亡指标”成为交易的商品———
在山西一私人煤窑挖煤的农民工王文利惨遭矿难,当他在医院清醒后得知自己将终生残疾时,便决定一死了之。因为他清楚,从矿主那里获得的赔偿不足以养其后半生。王文利的想法吓坏了他的黄姓老板———如果王文利死了,那将计入矿难的死亡名单,如果活下来,最多算重伤。死亡一个矿工赔偿不过几万元,但多一个死亡人数,却可能让他失去利润惊人的开矿权。
黄老板“打心底里”希望王文利活下去,至少再活1个月。按当地规定,在矿难中受伤的工人,如果生存期小于1个月也要被计入死亡名单。这还不够,即使王文利活下去,已死亡的人数也超过3人的上限。当地还规定,一次性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小煤矿,除了赔偿、罚款之外,还要被收回经营权。所以黄决定,采取业内已经流行的做法———和专门负责处理矿难善后事宜的“组织”联系。
矿难“中介”神通广大
在山西、陕西、河南、河北等小煤矿聚集的地方,专门处理煤矿死亡事故的“服务组织”一般是以公司、旅店、酒店、洗浴中心等消费场所作为掩护,而且极具效率。在黄找到这个“组织”并达成协议之后,他们立刻行动起来。一方面,在“组织”的操办下,每人几万元的“赔偿金”或“封口费”被发送下去,死者家属们大都被告知“不准走漏一点风声”。另一方面,“组织”立刻伙同煤矿所在的村委会主任,谋划将伤亡人员转移邻省。
最重要的是,由于邻省有多余的“死亡指标”,万一情况有变,还可以“疏通关系”,将死亡人数算在他们头上。当然,这是最后的办法,因为“死亡指标”价值不菲:一个指标,最高可达20万元。
任何一个与矿难有关的大事在“组织”的料理下,都能以金钱交换的方式“软着陆”,最终帮助矿主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在一切安排妥当之后,黄老板向当地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时称“事故只死亡2人”。
国有私营秘密交易
在河北唐山市,王利银和他的一些朋友已由开煤矿变为边开煤矿边开货场了,日趋做大的个体小煤窑已有力量与国营煤矿平分秋色。由于国有大矿严格按国家规定施工,挖煤的成本一吨要100多元。而小煤窑使用的都是廉价劳动力,不用养老,不用办理劳动保险,他们的成本每吨基本不超过30元。这就引发一个奇特现象:大煤矿向小煤窑买煤。这是一种“双赢”的模式:国有矿降低了成本,而私有矿也不必自己辛苦地寻找销路。
在这种生意进行的同时,也有一个附加条件:私人煤矿必须替国有矿“消灾”———如果国有大矿出现了事故,私人煤矿就必须将这些伤亡全部(或部分)转移到自己的矿内。因为相对说来,国有煤矿处理事故的成本远远高过私人煤矿。削减死亡人数的方法很多,例如“真人假医”:只要矿难受害人还有心跳,哪怕是用呼吸机维持,也要最大限度拖延住生命的迹象至30天后,如此,这个人就不属矿难死亡,而系病亡。他们还可以和医院“合作”,报称“因病死亡”,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当然这一切都由私人煤矿出面操作。
“二老板”的赚钱密道
在山西、河北的一些产煤区,煤老板们要想发财,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必须找到大量廉价的农民工。由此诞生了一批包工头,人称“二老板”,他们专门依靠给矿主雇佣和管理农民工而发财。
矿主为避免麻烦,用工一般只和包工头联系,矿主只管办理各种证件、疏通各种关系、应付上级检查及煤的销售,矿主从来不下矿。矿主根据不同煤质、不同的价格,每吨煤给包工头抽取一定费用。矿工的井下分工和工资全由包工头分配,矿上的电费、火工品费用也由包工头在这笔费用中支出,矿工发生伤残、死亡后,善后事宜则全由包工头与矿工处理。
知情人透露,这些“二老板”多是十几年前从人口大省(如四川、河南、山东)到产煤大省当矿工的,因为熟悉家乡和当地的各种行市,行事方便,便成了“二老板”。一旦矿难发生,对于矿主来说,多出几个钱也不在话下。而“二老板”在象征性地给家属几万元(一般在3万元左右)以后,剩下的,就成了自己的“利润”。有些“二老板”同时承包几个矿井,干得好的,一年能挣上百万。
(据《财经时报》李兆清/文)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runner
沙发
楼主也知道这些??
2005-08-31 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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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龙机电科技
板凳
我想起看过的一个小说:同村的农民在煤矿里故意把同乡打死,在老板那里冒充亲属,领取抚恤金。
2005-08-30 17:05:30
赞同0
加载更多呵呵,有过之而无不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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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的性格在金钱面前正在发生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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