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8-30 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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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座谈会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标函[2005]185号
关于印发“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了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我部标准定额司于3月19—20日在杭州市召开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座谈会。现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纪要》提出的要求加大推行力度,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座谈会纪要
二00五后四月十二日
附件: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座谈会纪要
2005年3月19-20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杭州市召开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负责同志。会上,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同志通报了2004年贯彻执行《计价规范》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会议交流了各地区贯彻执行《计价规范》的情况,并围绕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安排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将会议的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贯彻执行《计价规范》的情况
会议一致认为,近一年多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在贯彻执行《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为推进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改革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至2004年年底,大多数省市在政府工程中积极推行了《计价规范》,覆盖率约达到30%左右。
(一)全国(除西藏外)省级造价机构在本地区举办了多期宣贯培训班,对本地区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了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北京、四川、江苏、重庆、广东、浙江和黑龙江省宣贯培训人数分别达2万人以上;同时四川、湖南和江苏省还通过报纸、电台和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有的省举办了知识竞赛。这些工作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全国建设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得到各有关方面的关注,并对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意义达到了共识。
(二)发布了与《计价规范》配套的有关工程计价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区相继印发了本地区“贯彻实施《计价规范》的通知”、“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并及时完善了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以及工程造价指数、指标收集测算的发布系统,开展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评等工作;特别是广东、北京、重庆、四川、辽宁、广西、黑龙江、江苏、山东、浙江、湖北和云南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中行动快、措施实,组织到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在很短的时间内组织完成了相应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为全面贯彻《计价规范》积累了经验,为实现定额计价到清单计价的平稳过渡创造了条件。
(三)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配套制度。广东、四川、辽宁、广西和福建等省、自治区,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发布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评标定标办法和投标报价的指导意见。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定额计价的模式,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已习惯按定额进行招投标的方法,对清单计价方法不适应,不敢贸然行动;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这项改革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认识不清,特别是对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的重要性的认识不高,学习、宣传、贯彻《计价规范》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招投标等管理部门还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方法,致使有些地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进度缓慢。
(二)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滞后,相应管理工作无章可循,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计价规范》的实施。
1.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不完善。现行的《招投标法》及七部委的评标办法,对经评审的低价没有量化指标。特别是如何评定投标价不低于成本、如何评定措施项目的价格最合理没有量化指标。在一些地区实际操作中,常被演绎为“绝对最低价中标”。一方面使施工企业在“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形势下,被动地去接受低于成本价的不公平合同条款。另一方面不能有效杜绝串标、围标或抬高中标价的违法行为。不利于有效制止恶性竞争,建立有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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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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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京造定[2004]5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2月17日经建设部第119号公告批准颁布,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建立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一件大事。
为了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满足社会需求,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经[2003]340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京造定[2003]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我们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名称和工程内容,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与之相对应的定额子目逐项列出,并附有工程实例,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现予发行,供专业人员参考。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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