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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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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规定,每回路所带的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那么如果我采用的是三管荧光灯,灯具数应该不超过8个,如果是4管荧光灯,那么不超过6个。如果我们的光源是18W的灯管,是不是每回路功率太小了?个人认为,回路应该以功率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光源或灯具数量作为辅助依据,请大家指点!:) :time: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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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cymka
沙发
需要这么复杂吗?
2010-05-04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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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ls274802401
板凳
2010-05-03 14: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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