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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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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上级行政领导的要求?同意我的请举手!同意不同意的请发言!现在我作为我区一条地方道路的业主代表,面对了一较难处理的问题:路面基层施工完毕但出现了较大的质量缺陷,经过了交工验收,但质检站尚未做出质量评定结论,表面质量问题较严重的是,路面基层平整度普遍较差,整体横坡度严重不符合设计,以致有点路面面层底标高高出基层顶标高20余公分,有个别地方基层顶标高高出设计10余公分,不仅路面施工困难,还给公路质量留下了隐患,于是我做出暂时停止路面面层铺筑,整修基层,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面层施工,但不知什么原因,领导反复督促面层开工,指责我管理太严,而我在要求施工单位时,施工单位也只表面唯唯诺诺,暗地继续施工,领导也忽略基层质量问题,以保证面层标高不低于设计标高为整改措施(也就是基层高的地方按设计面层厚度施工,提高面层顶标高,低的地方则以混凝土找平,按设计标高施工),因本地车流量较大,超载车辆较多,路面厚度的不均匀给路面裂缝断板等病害。我真不知该怎么办好,我的初步想法是:明确提示领导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区别,如果领导继续坚持,我则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监理施工单位相关开工报告和工程量由指示同意开工的领导签字,所有重大问题均以书面形式反映。但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下级是不能违背上级领导的指示的,我左右为难,请求大家的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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