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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同僚们,发生如此之事有没有说理的地方?2010年01月09日下午四点多左右,A、B、C、D四人从连云港某供电公司回来,刚到工地门口在大门碰到监理F,当时我们五人现场周围围墙转了一圈,随后A喊B与C三人上楼,看看还有多少什么活现在可以干什么活目前不能干。当时B和A谈了要求C班组将砌体圈梁钢筋绑扎结束,混凝土年前浇筑完毕,待温度上升继续砌墙。在二楼楼面B和A反映了C工人不听话,将我们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当时撕毁。我们又到了屋面层,B又和A说屋面构造柱钢筋可以绑扎,C说:“我们的工人也不是狗能一天到晚在工地吗?你们能养吗”A说二次结构工程就这样随叫随到。B说C你适合干大工程,这样小工程你干不划算。怎么能说工人是狗呢,C后来又说你们项目部瞎指挥,你就是连狗都不如,B当时随口和A说:B说不干了,明年让狗来指挥吧。在这个同时C随手一圈打到左脑一拳,当时B就又说C你为何打人,B就抱着C,C左脚一踢将B打着跪下,用手掐B的脖子,B想防卫可来不及同时就用嘴把B右眼咬了一口,B当时脑子迷糊过来脸已经出血了。后来我糊里糊涂在卞总、张富有的搀扶下下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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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