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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中有关问题探讨 (转载)

发布于:2005-08-01 14:46:01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摘要:文章对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及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应急灯具设计、施工、产品选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给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消防 应急照明 设计 施工

  消防应急照明一般由三大功能组成:一是消防应急工作照明灯组成的消防工作照明功能系统,为灭火及救援人员而设置,一般设置在发电配电房、消防泵房、消防控制中心、通讯中心等重要场所,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低于90分钟,并满足正常工作照度要求;二是由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组成的消防疏散功能系统,供人员疏散时提供必须的照度而设置,一般设置于公共走道及竖向楼梯间,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照度不低于0.5Lx;三是由低位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及其他标志型式(如光致发光型标志牌)组成的应急疏散标识功能系统,为人员疏散提供明确引导方向及途径,一般安装于商场、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的公共走道及竖向楼梯中,通常位于地面或距地面1米以下,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标志灯主标界面表面亮度不低于15cd/m²。

  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笔者发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存在的以下问题应引起重视:

  1、应急灯具未采用专用供电回路,而是就近搭接在非消防专用的正常照明回路上。

  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1.8.9规定:“疏散照明采用带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正常供电电源可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配电盘的专用回路上,或者引自本层(或本区)的防灾专用配电盘”,该规范的条文说明中对此解释为:“疏散照明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其正常电源的供电宜接自本层(或本区)的防灾专用配电盘,只有不具备条件时可降低要求而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总配电盘上,但应有专用回路即其供电回路与非消防电源共用,该条及其解释清楚地表明火灾应急照明应该接引自消防用电设备(或火灾应急照明)专用干线上的防灾配电盘,而不能因为应急照明灯带蓄电池而可以不加区分地接引在本层(或本区)的正常照明电源上,如果这样接线,在火灾情况下,当切断非消防电源用电时,应急灯具得不到可靠的供电而发挥不了作用,如广元汇集超市东坝店的近30盏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就近接在正常照明线路上,在不营业状态下切断非消防电源后应急灯具蓄电池开始工作,一段时间后(一般30分钟),停止工作,此时又得不到正常充电,万一发生火灾,应急灯具无法发挥其功能;而且应急灯具的蓄电池每天都要充放电,对电池造成较大损耗,加速了应急灯蓄电池的报废;该现象在消防监督中发现后责令该单位予以了改正。

  1.2对于配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排烟机房、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等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除可采用引自各楼层(或区域)火灾应急配电盘外,亦可采用将这些场所的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接引自消防动力用电的两个独立的一用一备双电源(或两回路)的电源自动切盘,或者不经双电源自动切换,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分别接引自一用一备的电路,备用照明应能保证正常照明的亮度,应急照明一般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作为电源转换时的过渡照明。

  1.3为避免消防应急照明在设计阶段出现混淆,建议将火灾应急照明和正常照明分开设计,而不是画在同一张图上,这样做既便于读图、施工和消防设计审查,如有错漏也易于更正,保证工程质量。

  2、片面夸大光致型发光标识牌的作用,不分场所地选用该类产品。
光致型发光标识牌是一种稀土材料制成的蓄光型标志牌。目前技术水准下,在日光或日光灯类光源照射10h以上的条件下,几十分钟至数小时后,最高表面亮度可达到3 cd/m²-5 cd/m²,但该亮度仅能持续几分钟便蓑减至毫坎德拉级,并可维持到数小时,需要说明的是在周围环境很暗(一般不超过1 Lx)的条件下,还可以显示其图形标志,人眼还可以看到,但已经不能“主动”吸引眼睛的注意力了,也就是说该类标志牌必须设置相应有照明光源来保证该标志牌在发生火灾前的时间内接受光源照射,以便积蓄更多的光能。

根据国家火灾试验室提供的试验报告表明:光致发光型标志牌由于本身表面亮度低,在照度大于1 Lx的场所是不能吸引人的视觉的,在有烟雾的情况下,远距离不可见,近距离还依稀可辨,人员匍匐前进会起到指示作用,但必须尽量连续设置该种标志牌,否则一旦出现断点就会前功尽弃。

当发生火灾后正常照明中断,必须确保疏散照明同步启亮,并最低保证一般场所不低于0.5 Lx,在人员密集场所及竖向楼梯间内不应低于1 Lx,以确保恐慌中的人员迅速安全地逃生。在提供疏散照度的同时,尚必须有明确标识引导人员迅速走向出口,在一定的必要疏散照度下,无论有烟或无烟,这些标志都必须迅速引起人的视觉注意,引导人的逃生行为,显然要做到这些,应急标志灯必须由消防应急标志灯来担当,而不能仅用光致发光型标志牌。光致发光型标志牌仅对火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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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binghuo
    binghuo 沙发
    该条及其解释清楚地表明火灾应急照明应该接引自消防用电设备(或火灾应急照明)专用干线上的防灾配电盘,而不能因为应急照明灯带蓄电池而可以不加区分地接引在本层(或本区)的正常照明电源上,如果这样接线,在火灾情况下,当切断非消防电源用电时,应急灯具得不到可靠的供电而发挥不了作用,广元汇集超市东坝店的近30盏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就近接在正常照明线路上,在不营业状态下切断非消防电源后应急灯具蓄电池开始工作,一段时间后(一般30分钟),停止工作,此时又得不到正常充电,万一发生火灾,应急灯具无法发挥其功能

    对此点,有疑义:自带蓄电池的灯具有专用的充电线,人为切断电源时,不切断专用的充电线,所以不会出现上述情况。规范中说到的是疏散照明,而非上述中的备用照明或应急照明。上述的超市只要不切断充电回路,应满足要求
    2005-08-02 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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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olmar
    kolmar 板凳
    这个问题应该值得大家来研究一下!
    2005-08-02 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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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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