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1-15 14:48:15
来自: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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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能计量的三个问题,请大家帮忙参详一下:
问题1、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的二次电压回路,35kV及以下不宜接入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且不宜装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35kVC以上不宜接入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装设快速熔断或自动开关,控制室应具有该电压回路完整性的监视信号。请问变电站中计量电压是否不需要通过电压并列切换装置,并且对于二次电压反送PT一次端,该如何解决?
问题2、变电站内,电能表通讯接口RS485数量该如何配置?
问题3、变电站内站用变压器高压侧已设置电能表计量,站用变低压侧是否还需设置电能表计量(国标低压侧不设置,典设要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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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应在25%~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应为0.8~1.0;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功率因数应与实际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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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在变电站内,如果计量不和保护等共用PT、CT的话,则会增加设备、从而扩大了变电站面积,在贵州电网内超过典设面积,是不会被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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