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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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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砖混结构承重墙下是否可不设大放脚的问题请教:有关砖混结构承重墙下是否可不设大放脚的问题.一般带地下室的砖混结构,如六层住宅楼,目前设计师大多采用平板式筏板基础,过去用手算,现大多采用计算软件按弹性板理论计算. 我的问题是:1.如果筏板厚度计算墙下抗冲切满足要求. 2.外墙边沿处截面有效高度h0满足受剪承载力要求 3.地下室的最大开间的板厚与跨度比也大于1/20. 4.同时墙体最底层的抗压强度也满足规范要求在此情况下墙体下部是否可以不设大放脚,因为设了大放脚,室内还要填土夯实,夯实后再做地坪,增加了工程造价,同时,也增加了底 板的附加应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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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斑竹的话经典啊。不过,俗话说“少动脑筋多配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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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型式起决定性作用,这方面要和甲方商议后方能确定
2.应该是结构布置了,这方面起到次要作用,布置的是否合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造价
3.在主体方面,就是结构工程师的问题了
其实楼主所说的控制造价,我们做设计时不会像施工单位的预算员算的那么细,我们说的应该是
概算,不会算到分毛的
我认为从以上几方面的大方向上把握住就行了,我们不是专业预算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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