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7-20 17:53:20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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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有关砖混结构承重墙下是否可不设大放脚的问题.
一般带地下室的砖混结构,如六层住宅楼,目前设计师大多采用平板式筏板基础,过去用手算,现大多采用计算软件按弹性板理论计算.
我的问题是:1.如果筏板厚度计算墙下抗冲切满足要求.
2.外墙边沿处截面有效高度h0满足受剪承载力要求
3.地下室的最大开间的板厚与跨度比也大于1/20.
4.同时墙体最底层的抗压强度也满足规范要求
在此情况下墙体下部是否可以不设大放脚,因为设了大放脚,室内还要填土夯实,夯实后再做地坪,增加了工程造价,同时,也增加了底 板的附加应力值.
以上问题在施工图设计中经常遇到且看法不一,恳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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