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8-23 11:18:23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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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栋居民楼被开发商拆了一半,外面看起来龇牙咧嘴,摇摇欲坠,但另一半里还住着居民,每天喧闹繁杂,谁看都捏一把汗。事情的起因是开发商取得了政府的许可要拆迁,而这栋楼原本是两家合盖,一户业主和开发商达成了拆迁协议,但另一户却始终没有答应开发商的条件,于是,开发商就把同意拆迁的业主的那部分先给拆了。
广东人做事还算温和,开发商没有直接拆另一半住户的楼。这事要搁在其他地方,开发商没准会趁里面没人直接把整栋楼都拆掉。许多地方的拆迁户明白这个道理,一天24小时家里站岗留人,有的还用煤气罐来保卫自己的住宅。面对这些钉子户,开发商多数都会先拆整栋楼的其他部分,步步紧逼。一方面造成楼房被拆除的事实,另一方面给钉子户们制造强大的心理压力,每天生活在残垣断壁里,感觉像是灾后余生。再不就范,还可以停电停水,把拆迁工地变成上甘岭。
开发商之所以敢在部分居民没有迁出之前就强行部分拆除整栋楼房,是因为他们事先取得了政府的拆迁许可。按照1991年颁布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在限定期限内拆迁户和开发商无法达成协议的,开发商在取得政府批准后可以先行拆除。这是开发商敢于制造半边楼的底气所在。开发商还有一个强盗般的逻辑,就是我拆除的只是同意我拆迁的业主楼房,并没有拆到不同意拆迁业主的家。按照开发商的逻辑,如果拒绝拆迁的住户在十楼,他们就可以先把底下的九层先给拆了,让这户居民的房子待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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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说来说去一句话,只有《物权法》硬了,开发商才会软下来!(作者系央视新闻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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