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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岚青《应试指南》中砼规范7.3.11-1表注2理解的疑问在砼规范7.3.11-1表注2中:表中有吊车房屋排架柱的计算长度,当计算中不考虑吊车荷载时,可按(表7.3.11-1)无吊车房屋柱的计算长度采用,但上柱的计算长度仍可按有吊车房屋采用;上柱的计算长度仍按有吊车房屋采用容易理解,但排架柱计算长度按无吊车房屋柱的计算长度(采用总柱长?还是下柱长?),在施岚青的应试指南中,无吊车排架柱下柱长是按柱总的实际长度(非下柱实际长度)计算,是否合理?以总的实际柱长按表7.3.11-1无吊车房屋柱得出的值,是否应理解为总柱长而非下柱长?在实际应用中的下柱长应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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