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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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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