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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问题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问题,在“建筑防火设计疑难问题处理研讨会讲义”中这样说:01.问:1.0.3条明确规定只有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才属居住建筑,为甚么2.0.17条中商业服务网点的用房层数又可以不超过二层? 答:应将1.0.3.1条中的“首层”二字删掉,只保留“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即可。 原因:本次属局部修订,在修改本条时,忽略了与其相关的其它条文的协调。查《高规》条文说明p75页:“4.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又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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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qdwh66
沙发
要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变配电室选用什么样的消防方式。若是选用气体灭火系统,则要求事故后不小于5次/h的排风,要求排风单独设置,且直通室外。而同样的我以为同理可以用于干粉系统、超细干粉系统,这些排风都需要直排至室外。而若是没有采用上述消防系统,而选用水系的消防方式的话,排风是可以排至车库,由车库的排风系统排出,而新风最好从室外引入。
2017-03-02 13: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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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峰飞鹰
板凳
事故排风直接通过风管排到室外,平时排风在墙上做就可以的
2017-03-01 2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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