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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混凝土结构人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人计算嵌固部位,应满

发布于:2009-03-03 09:11:03 来自:建筑结构/地下室设计 [复制转发]
GB50011规范第6.1.14条规定了地下室顶板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有关要求。做到在地上一层的柱底出现塑性铰,通常采用提高地下室顶板梁和地下室柱顶的受弯承载力的方法来保证柱底的嵌固条件。
对于边柱和角柱,由于只有一面有梁,为满足该梁端截面受弯承载力不效应上柱下端实际受弯承载力的要求,可采用增大梁截面或不增大梁截面而增加梁配筋的方法。设计时还应注意:
(1) 边柱处应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无抗震墙或约束不太好时,边梁应采取增加篐筋等抗扭措施。
(2) 地下室的现浇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且不宜有较大洞口。
(3) 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小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1倍(地下室柱子多出的纵向钢筋不应向上延伸,应锚固于地下室顶板的框架梁内),地下室抗震墙的配筋不应少于地上一层抗震墙的配筋。
(4) 地下室结构应能承受上部结构屈服超强及地下室本身的地震作用,可近似要求地下室结构的侧向刚度与上部侧向刚度之比不小于2,侧向刚度比可用下列剪切刚度比γ估计(式中符号的含义见规范):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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