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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关于《建规》中第8.5.1条第4款怎么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中第8.5.1条第“4”款: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关于此条有以下几个疑问: 1、 其中任一楼层是否应该理解为此建筑应为多层,若是单层建筑,其建筑面积在1500m2到3000m2范围内不需设喷淋?2、 有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其他楼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m2,总建筑面积小于3000m2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是只在大于 1500m2的那层设喷淋,还是每层都必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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